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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的磁检1、 货物提取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重庆航空货运部门将根据运单上所列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到货通知或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凭单位介绍信、到货通知单或货运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军民证、户口簿等)到国航指定地点办理交货手续。收货人委托他人提货的,必须出示到货通知或者收货人的货运单复印件和货运单上指定的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收货人应当在提货前办理海关、检疫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如运费、仓储费等)。 2、 保管期限及保管费 普通货物 自到货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免费保管(分批到货的普通货物免费保管期自最后一批货物到货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超过免费保管期的,按收取的货物重量收取0.10元/天的保管费。储存期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张运单的最低收费是5元。 贵重物品 自到达目的站次日起,按货物重量收取仓储费5.00元/公斤/天。储存期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张运单的最低收费是50元。 危险物品 货物自到货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免费保管。超过免费储存期的,按收取的货物重量收取0.50元/天的保管费。储存期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张运单的最低收费是10元。 在到达后6小时内,所有物品应免费冷藏保存。储存期超过6小时的,按货物的收费重量收取每公斤每天0.50元的仓储费。储存期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张运单的最低收费是10元。 3、 无法交货的货物及其处理 货物到达目的站14日后,因下列原因之一,货物不能交货:货物清单上所列地址不是收货人或者收货人地址错误或者不明;收货人未答复到货通知;收货人拒付应付费用;或因其他原因未提货。国际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国内货物60天内)仍未提货,且未取得始发站处理意见的,国航将按照航空运输规定处理。航空货运物流价格构成 上一篇航空货物的规格和包装要求下一篇航空货物运输的优缺点 |